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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老板被判刑!竟在粽子里加毒料!

社会 | 2020-6-12 16:21| 查看: 2281| 评论: 0
摘要: 大家自然少不了吃粽子的,但是广东一早餐店老板,为了让粽子口感更好竟然加“毒料。
  大家自然少不了吃粽子的,但是广东一早餐店老板,为了让粽子口感更好竟然加“毒料。

广东早餐店老板卖“毒粽子”

  6月12日,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粽子案,被告人黄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9年5月,经营早餐店的黄某为使售卖的粽子口感更佳、粽叶与粽子不粘连,遂在蒸煮粽子的水中加入非食用物质硼砂。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在蒸煮粽子的水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制成含有硼砂的粽子出售给他人食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黄某使用硼砂的量不足100克,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了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道歉和支付赔偿金的义务,遂作出上述判决。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硼砂是什么?1克即可中毒!

  硼砂,通常为含有无色晶体的白色粉末,易溶于水,可用作清洁剂、化妆品、杀虫剂等,毒性较高,若人体摄入过量,易引起多脏器蓄积性中毒,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将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硼砂的成人中毒剂量为1-3克,成人致死量为15克,婴儿致死量为2—3克。

(网络配图)

严惩这些黑心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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