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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先驱------客家名人黄遵宪

先贤 | 2015-7-22 03:31| 查看: 4387| 评论: 0| 原作者: 《中国文化研究集刊》 佚名
摘要: 黄遵宪是近代史上引人注目的一个人物,学术界曾经从爱国主义诗人、外交家、思想家等不同的角度,对他进行过研究,作出过评价。但是,他在民俗研究方面的贡献,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本文拟从这个角度进行初步探讨, ...

  
  黄遵宪是近代史上引人注目的一个人物,学术界曾经从爱国主义诗人、外交家、思想家等不同的角度,对他进行过研究,作出过评价。但是,他在民俗研究方面的贡献,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本文拟从这个角度进行初步探讨,揭示这位民俗学先驱的有关主张和实践。

  一、黄遵宪关于民俗问题的理论

  民俗学是搜集、整理和研究流传于各民族各地区的风俗、习惯、技术、文艺等文化事项的一门人文科学。我国是一个有悠久的民俗学传统的国家,周秦以来,文献上(如《诗经》、《离骚》、《山海经》等等)就有大量民俗资料。但是,民俗学作为一门学科,是在“五四”以后才发展起来的。

  黄遵宪所处的时代,中国还没有系统的民俗学,但在那个时候,他就开始做民俗的研究工作了。在长期的政治活动和文学、史学实践中,他注意搜集、整理和研究民俗资料,提出了不少有关民俗问题的理论和见解,涉及民俗形成的原因、民俗的特点、民俗研究的目的、内容、态度、方法以及民俗研究者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等。这里应着重指出的是,黄遵宪把“治国化民”,“移风易俗”作为研究民俗的主要目的,这在当时来说是难能可贵的。

  关于民俗研究的内容。黄遵宪除在《日本杂事诗》中,列举了“国势、天文、地理、政治、文学、风俗、服饰、技艺、物产”等九方面外,在《日本国志·礼俗志》中,又列举了“朝会、祭祀、婚娶、丧葬、服饰、饮食、居住、岁时、乐舞、游燕、神道、佛教、氏族、社会”等十四个方面,几乎涉及了今天民俗学研究所包含的整个范围。当然,也把民俗之外的一些方面囊括进来了。

  对于“民俗”的形成,黄遵宪有很精辟的阐述。他说:“虽然,天下万国之人、之心、之理,既已无不同,而稽其节文,乃南辕北辙,乖隔歧异,不可合并,至于如此;盖各因其所习以为之故也。礼也者,非从天降,非从地出,因人情而为之者也。人情者何?习惯是也。川岳分区,风气间阻,此因其所习,彼亦因其所习,日增月益,各行其道。习惯既久,至于一成而不可易,而礼与俗皆出于其中。”他认为,民俗是一种历史的沿袭。民俗的形成,主要是由不同地域的人民的生活习惯逐步发展而约定俗成的。这种约定俗成的生活习惯一旦形成,民俗也就出现了。

  民俗形成后有什么特点呢?黄遵宪进一步指出:“风俗之端,始于至微,搏之而无物,察之而无形,听之而无声;然一二人倡之,千百人和之,人与人相接,人与人相续,又踵而行之,及其既成,虽其极陋甚弊者,举国之人,习以为常;上智所不能察,大力所不能挽,严刑峻法所不能变。夫事有是,有非,有美,有恶;旁观者,或一览而知之,而彼国称之为礼,沿之为俗,乃至举国之人,辗转沈锢于其中,而莫能少越,则习之囿人也大矣!”这里,黄遵宪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揭示出民俗形成后所具有的难于更易的特点。他指出,“民俗”具有一种无形的束缚力,成为彼时彼地人民生活的规范,其对人们生活的制约,往往到了任何力量也难于改变它的程度。他的这种观点,和20世纪美国民俗学先驱森纳尔的观点很相似。但是,民俗形成后是否就不能变易了呢?黄遵宪认为,民俗首先是要受时间、空间限制的。“五帝不袭礼,三王不沿乐,此因时而异者也。”说明民俗要随时代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此因地而异者也。”说明民俗也因地域的不同而产生差异。既然不同时代、地域的民俗要发生变化和存在差异,那么在不同时代,地域的民俗表现形式也就有所不同。比如礼节来说,往往用不同的方式来表示大致相同的礼仪。黄遵宪举例说:“一相见礼也,或拱手为敬,或垂手为敬,或握手为敬,或合掌为敬;一拜礼也,或稽首为礼,或顿首为礼,或俯首为礼,或鞠躬为礼,或拍手为礼。”这些各式各样的礼俗,究竟谁“是”谁“非”谁“美”谁“恶”呢?黄遵宪指出:“彼此易观,则彼此相笑,而问其是非美恶,各袒己国,虽聚天下万国之圣贤于一堂,恐亦不能断斯狱矣。”

  关于研究民俗的目的。黄遵宪在《日本国志自序》中说:“古昔盛时,已遣輶轩使者于四方,采其歌谣,询其风俗,又命小行人编之为书,俾外史氏掌之,所以重邦交考国俗者,若此其周详郑重也……窃伏自念,今之参赞官,即古之小行人、外史氏职也。使者捧龙节,乘驷马,驰驱鞅掌,王事靡盬,盖有所不暇于文字之末,若为之寮属者,又不从事于采风问俗,何以副朝廷咨诹询谋之意……窃不自揆,勒为一书,以其体近于史志,辄自称为外史氏,亦以外史职在收掌,不敢居述作之名也。抑考外史氏掌五帝三王之书,四方之志,今之士夫,亦思古人学问,考古即所以通今,两不偏废如此乎。书既成,谨志其缘起,并以质之当世士夫之留心时务者。”这里,黄遵宪明确地表示,他虽身为参赞官,但愿效法古代的“輶轩使者”,驱驰四方,“采其歌谣,询其风俗”;又以《周礼》“小行人”、“外史氏”自命,愿为王者观风俗、知得失、勤考证。“考古即所以通今”,问俗“以副朝廷咨诹询谋之意”。在《礼俗志》中,黄遵宪进一步强调指出:“是故,先王之治国化民,亦慎其所习而已矣。”他认为,圣人入国问俗,贤者临政采风。执政者要“治国化民”,必须研究、通晓民俗。并且要根据民俗的特点,“于习之善者导之,其可者因之,有弊者严禁以防之,败坏者设法以救之。”由此可见,黄遵宪实际上已把研究民俗与治国化民、移风易俗直接联系起来了。他能够树立这样一个明确的指导思想,是经过长期的实践而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他随使日本后,接受了资产阶级改良思想,因此也就能用这个当时是进步的思想来指导他的民俗研究。例如,他对中国(特别是客家)妇女在受教育上不能与男子一样享有平等权利的风俗颇不满。他说:“询英、法、美、德诸女子,不识字者百仅一、二,而声名文物之中华,乃反异于是。”如果不普及女子教育,让女子“唯以执箕帚、议酒食为业”,那就势必扼杀妇女的聪明才智。对于那些恃“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旧习,反对女子读书的“一孔之儒”,他也予以痛斥。认为那种陋习不改,“坐使四百兆种中,不学者居其半,国胡以能立?”因此,他在晚年积极兴办教育事业。“欲令天下之农工、商贾、妇女、幼稚皆能通文字之用。”还有,1897年在湖南推行新政时,黄遵宪大刀阔斧地进行移风易俗。他与徐仁铸、谭嗣同等人一道,创办了“不缠足会”、“延年会”等组织,目的是“为了革除恶劣的旧习,移风易俗,振兴国家”。据史书记载:“黄遵宪又以署按察使的身份,出示严禁裹足”。指示裹足的害处有七点:“一、‘废天理’;二、‘伤人伦’;三、‘削人权’;四、‘害家事’;五、‘损生命’;六、‘败风俗’;七、‘戕种族’。并警告如有缠足而殴杀幼儿的,必加严惩。于是湖南不缠足的妇女,日益增多。”为了鼓励妇女改掉缠足旧俗,防止妇女因放足而受到守旧分子的歧视,黄遵宪和有关进步人士一道,制订了《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十条》,规定凡入会的都可互通婚姻,并提倡婚姻不限远近,纠正过去不愿远婚的旧俗;订婚应力求节约,女家不得向男家“需索聘礼”,男家不得因女家“嫁奁不厚”而表示不满;又指出入会者“应随地倡立女学塾”,普及女子教育,使妇女在文化上得到提高。这些都是黄遵宪研究民俗并为“治国化民、移风易俗”的可贵尝试。

  黄遵宪认为,就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其民俗也有好与不好的两个方面。他说:“窃以为天下者,万国之所积而成者也。凡托居地球,无论何国,其政教风俗,皆有善有不善,吾取法于人,有可得而变革者,有不可得而变革者。”对于“善者”,他主张“导之”,“因之”;对于“不善者”,他主张“防之”,“救之”。黄遵宪还从教育的角度,提出民俗的作用。他认为一个国家的好的风俗传统,应该而且可以成为教育国人的良方。他针对当时日本只知向西方学习,“而以己国为鄙塞,无足道”的民族虚无主义思潮,提出异议。认为“日本立国两千余年,风俗温良,政教纯美,嘉言懿行,不绝于史。吾以为执万国之史以相比较,未必其遂逊于人。则以日本之史,教日本之人,俾古来固有之良,不堕于地,于世不无裨益,则亦何事他求哉!”说明用本国好的传统风俗来教育本国人,是一种古来有之的良方,对社会是大有裨益的。

  关于民俗研究者所应具备的条件和研究民俗应采取怎么样的态度等问题,黄遵宪也谈了不少见解。他在《山歌题记》中,首先对民俗资料之一的山歌《歌谣》给予高度评价,进而指出:“然山歌每以方言设喻,或以作韵,苟不谙土俗,即不知其妙。笔之于书,殊不易耳。”这实际就提出了研究民俗工作、搜辑民俗资料所应该解决的两个问题。第一,要深刻理解山歌(歌谣),必须有关于当地人民生活、风俗和语言等方面的知识,否则不免有所隔阂;第二,要把口头创作变为书面资料是有困难的,因此必须具备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这两点要求达不到,便难于胜任民俗研究工作。实际上,研究民俗,如没有与民俗学相关的历史、语言、民间文学等多方面的知识,要取得成功,那是很难想象的。

  基于这种认识,他对于历代有关民俗的着述与诗作中那种“于舆地风土、十不一真”、“不及风俗”、“文又甚陋”的通病,也提出批评。他主张对历史上有关民俗的参考书“辨伪存真”、“择善而为”。他表明自己的态度是:“余虽不文,然考于书,征于士大夫,误则又改,故非向壁揣摩之谭也。第不通方言,终虑多谬,愿后来者订正之耳。”足见其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态度。关于研究民俗的方法,黄遵宪一方面通过深入社会去采风问俗、实地调查和考察,从而掌握第一手材料;另方面又参考、借鉴历代记载民俗的书籍资料,辨伪存真、择善而为。应当指出的是,他作为一个具有诗人气质的民俗研究者,因而常常将搜辑的民俗资料先写成大量的“风俗诗”,再进一步整理,尔后写成文章或着作。如在写《日本国志》以前,就先写《日本杂事诗》以作准备。同时,黄遵宪还经常采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民俗。例如,一、将现实与历史比较,不论是《日本杂事诗》还是《日本国志》,都是“上自神代,下及近世,其间时世沿革,政体殊异,山川风土”,一一进行比较;二、将日本民族与中华民族比较。如《日本国志》中的每一种志都在介绍日本情况之后,推论及于我国。做到:连类并及,考证详明;引证古今中外,得失尽见,等等。这样,就便于我国人民了解日本情况,加强了民俗研究的现实意义。黄遵宪有关民俗问题的理论,除集中在《日本国志·礼俗志》四卷外,还散见于《国统志》、《地理志》、《工艺志》以及其他诗文和着述中。黄遵宪对民俗研究的理论和见解,可以说是我国民俗学理论的雏形。

  二、黄遵宪搜集和研究民俗资料的实践

  黄遵宪于1891年在伦敦任驻英参赞时,写信给挚友胡晓岑说:“遵宪居日本五年,在金山四载,今又远客英伦,五洲者历其四,所闻所见,殊觉诡异。有《山海经》、《博物志》所不详者……记阁下《枌榆碎事序》有云:‘吾粤人也,搜辑文献,叙述风土,不敢以让人。’弟年来亦怀此志。”他还说:“……遵宪奔驰四海,忽忽十余年,经济勋名,一无成就,即学问之道,亦如鹢退飞。惟结习未忘,时一拥鼻,尚不至一行作吏,此事遂废。”从黄遵宪在故国与异邦的作为来看,他确是言行一致的。

  在故国——搜辑文献,叙述风土

  黄遵宪生长在山歌很发达的客家地区。他的家临河近山,经常可以听到农民、船工、樵妇、牛郎唱山歌,他的曾祖母在他牙牙学语时,就教他背诵“月光光,秀才娘,骑白马,过莲塘……”的童谣。他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接受了这独特的民间文艺的熏陶,逐渐培养了对山歌的特殊感情。因此,他很早就注意搜辑山歌民谣,并且准备邀约胡晓岑等几个爱好民间歌谣的朋友一道,进行较大规模的搜辑“客家山歌”。他认为,辑录成篇的“客家山歌”,将比广东当时颇有影响的“粤讴”更好。

  同时,在黄遵宪出生前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国内外对客家民系的源流等问题,曾经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客家民系是野蛮的“客”族,还是源于中原旧族。这个问题的争论,也强烈地刺激了黄遵宪,促使他在考察客家民系的历史渊源的同时,对民情风俗进行认真的考察,从中搜辑资料。

  如上所述,黄遵宪在家乡研究民俗,主要是辑录山歌和为考证客家源流而搜集民俗资料。长期流传下来的民间歌谣——山歌,不仅是当地人民喜怒哀乐等思想感情的抒发,也是当地人民的社会生活、风俗习惯的一种真切的体现。因而山歌(歌谣)便成为民俗研究者着重搜辑的对象。因为黄遵宪是一个民俗研究者,同时又是民间文学的爱好者和诗人,所以,他一方面注意辑录歌谣和其他民俗资料,一方面又将对民俗的研究,通过诗歌的形式,即用“歌谣体”的诗歌反映民俗。在他的诗作中,有许多是反映他家乡客家地区的民情风俗的。如反映客家的源流、方言、文教、迷信,客家人喜唱山歌、客家妇女“天足”与勤劳的特点以及客家的婚娶与祭祀的礼俗等。例如,关于客家人喜唱山歌的习俗。黄遵宪在他辑录的《山歌》的“自序”中写道:“土俗好为歌。男女赠答。颇有‘子夜’、‘读曲’遗意。”他在《己亥杂诗》中,对此也作了具体的描述:“一声声道妹相思,夜月哀猿和竹枝。欢是团圆悲是别,总是肠断妃呼希。”他在自注中说:“土人旧有山歌,多男女相思之辞。当系獠蛋遗俗。今松口松源各乡尚相沿不改。每一辞毕,辄间以无辞之声。正如妃呼希,甚哀厉而长。”在黄遵宪所辑录的“山歌”中,大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客家的民情风俗。如:“催人出门鸡乱啼,送人离别水东西。挽水西流想无法,从此不养五更鸡。”因为客家地方地瘠民贫,山多田少,故客俗男子多出门谋生(做工或走南洋等)。

  这首山歌反映了客家风习与妇女的心理,长期以来在海内外客家人中广为流传。直到当代,深受客家人民所欢迎的梅县山歌剧《挽水西流》,就是从这首山歌“挽水西流想无法”一句中取剧名,来描写一位客家姑娘,用唱山歌硬是把即将出门“过番”(走南洋)的情人挽留住的故事。又如:

  “嫁郎已嫁十三年,今日梳头侬自怜。

  记得初来同食乳,同在阿婆怀里眠。”

  据《嘉应州志》介绍:“州俗婚嫁最早。有生仅匝月即抱养过门者。故童养媳为多。”黄遵宪在《己亥杂诗》中,也有一首专门介绍有关梅县童养媳情况的。他在这首诗的“自注”中说:“多童养媳,有弥月即抱去,食其姑乳者。”可见,“童养媳”是旧时嘉应州(梅县)的婚姻习俗之一。按此习俗,有“指腹为婚”者,有仅生下不久便抱养过门者……当“童养媳”的,往往比被许配的男子年纪还大,有的则是男子还未投胎就先被抱养过门。这些“等郎妹”都有“等得郎大妹又老”之叹。所以古直说这首山歌“反映了梅县三百年来社会痛苦的一角。”

  此外,被称为“乡情长卷”的《新嫁娘诗》,通过写女方从接到联姻定帖,到出阁、闹洞房、合卺、归家直到喜获麟儿的全部过程。不但真实细腻地描写了当时客家“盲婚”制度下少女出嫁前后的心理情绪,而且忠实地反映了嘉应州一带的婚娶礼俗。而《拜曾祖母李太夫人墓》等诗,则对客家祭祀、扫墓的礼仪作了形象而生动的描绘。

  黄遵宪在研究与考证关于客家源流的同时,先后在《山歌题记》、《梅水诗传序》、《古香阁诗集序》、《书林大仆客说后》及其它诗文中,分别阐述了有关客家民俗问题,为尔后开展客家民俗问题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资料,起了积极的影响。黄遵宪在故乡认真搜辑民俗资料的事例很多,可说是耳之所闻,目之所见,均不轻意放过。有一个事例很能说明问题。一次,黄遵宪看见一个乞丐一边打着竹板,一边沿门卖唱:“一天只有十二时,一时只走二三间,一间只讨一文钱,苍天苍天真可怜!”他听后觉得“悲壮苍凉”,马上掏出一百文钱送给这个乞丐,亲切地安慰他,并把歌词记下。这些事实,不但说明黄遵宪同情社会下层的受苦人民,也足见他对民俗资料随处留心,有闻必录的精神。

  在异邦——咨询故老,采风问俗

  如果说,黄遵宪在故乡搜辑民俗资料,是较多地借鉴民间文学形式、从本客家民系的利益去研究民俗的话,那么,黄遵宪到了日本后,则是明确地从学术的角度研究民俗,并从祖国民族的利益出发,使民俗研究直接为其维新变法、挽救国家危亡的政治路线服务了。

  1877年,黄遵宪随使到日本任驻日参赞。他看到日本经过明治维新后,国家趋于强盛。加上他读了一些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如卢梭、孟德斯鸠的书后,思想发生了变化,认为“大平世必在民主”,中国变从西法势在必然。但中国应向哪个国家学呢?由于地域、种族、历史、文化尤其是文字的接近,中日两国被认为“守旧之政俗俱同,开新之条理不异”。中国人学习日本人,比仿效西欧其他先进国家较为方便,可以减少走弯路。因此,黄遵宪认为中国搞维新变法必须先学日本。但是,当时国内的士大夫们,只知道日本是“可望不可即”的“海上三神山”,而对日本的国情风俗一无所知。黄遵宪对此甚为不满。为了使国人从对外界的蒙昧状态中解放出来,进而对日本有所了解,黄遵宪在心里蕴酿着编写一部《日本国志》的宏伟计划,准备向国人全面介绍日本的情况。为了完成这个计划,黄遵宪从采风问俗入手,开展了大量繁重而艰苦的搜辑、研究日本民俗的工作。

  黄遵宪刚到日本时,人生地不熟,语言文字又不通,参考资料奇缺,要采辑民俗资料,据他自己说就有“采辑”、“编纂”、“校雠”这“三大难”。幸好他出国前在故乡已有了一套采风问俗的经验,因而他能迎难而上,从几方面突破:

  第一,他“入乡随俗”,广泛地交结日本各界人士,其中有政治家、旧贵族、书法家、诗人、学者、土医生、侍女等等。由于黄遵宪才华横溢,国学根底深,加上他虚怀若谷,诚恳待人,因此很受日本各界人士的敬重,很快与他们交朋结友。据日本人士石川英说:黄“入境以来,执经者,问字者,乞诗者,户外屦满,肩趾相接,果人人得其意而去。”

  第二,学习日文,并尽量搜辑日本的地方志书和乡土文献。如他在撰写《日本国志》的过程中,“披阅”和参考的书籍就有二百多种,从这些历史的记载中他又搜辑了不少资料。

  第三,运用“互访笔谈”的方式,与日本人士交流。通过“笔谈”,了解了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政治、文学(特别是民间文学和戏剧)、风俗、学术、语言等各方面的资料。

  第四,经常深入到街头巷里,对当地民俗进行观察、研究,从而将搜辑到的民俗资料,写成《日本杂事诗》等,并请日本友人重野成斋、冈鹿门、青山铁鎗、蒲生子闇亲自加以评校、勘误,“拾其遗而补其阙焉”,可见其对研究工作认真、严肃和负责的态度。

  在实藤惠秀与郑子瑜合辑的《黄遵宪与日本友人笔谈遗稿》中,有不少关于黄遵宪“咨询故老,采风问俗”的记载。如明治十一年(1878年)四月十六日,日本友人源桂阁设宴招待驻日公使何如璋、副公使张斯佳、参赞黄遵宪等人。席间主人命乐师奏“大神乐”,在座的一行中国人,大多只顾饕餮地饮宴,对乐曲充耳不闻,只有黄遵宪兴趣盎然地询问、了解。这里辑录一段,以窥豹之一斑:【公度与友人观花,听樱老奏乐。】公度:樱老此奏,殊使人飘飘有凌云气,仆固不解者。然所谓暗中摸索,亦自可识也。【这时候,妓女们说说笑笑,铿铿锵锵,很是热闹。】樱老:急弦繁丝,杂吵如咽,付之一笑。……【这时前边的庭园里正演“大神乐”】桂阁:楼下俗乐,叫做“大神乐”,至其百般妙技,则有所不可测。公度:其始于何时?在神武纪年前耶?后耶?桂阁:其来也久矣,敝邦之乐,起于神武前,相传……盖敝邦古乐之始也。以降数千年,有如斯之俗乐。公度:亦殊不俗。

  接着,他们就去观赏樱花。看见园中盛开号称日本“国花”的樱花,黄遵宪马上又向樱老询问有关樱花的知识。又如《戊寅笔话》第十二卷第七十八话中,也有黄遵宪向日本友人询问当地婚娶习俗的记载。“笔谈”中,黄遵宪谈笑风生,连续提出许多问题,从中进行了解。例如:“此间嫡庶之礼若何分别?谓妻之于妾,其待之礼如何?”“如今欲娶妾,则士族许之乎?”“其妾之父母则待以何等之礼?”“敢问贵国一人能娶二妻否?”……值得一提的是,黄遵宪往往在谈笑之间,用平易的态度,诙谐的发问,去引导对方提供许多关于民俗的资料。这些丰富的民俗资料在《日本国志》和大量的“风俗诗”中得到了很好的运用,这些着作无不充满浓郁的乡土风味。如《都踊歌》、《樱花歌》、《赤穗四十七义士歌》、《西乡星歌》等等,均从不同侧面反映了日本民情风俗。其中描写日本西京民间风俗的《都踊歌》,是脍炙人口的佳作。在这首诗的前面,作者有《小叙》说:“西京旧俗,七月十五至晦日,每夜亘索街上,悬灯数百,儿女艳装靓服为队,舞蹈达旦,名曰都踊。所唱皆男女猥亵之词,有歌以为之节者,谓之音头,译而录之,其风俗犹之唐人《合生歌》,其音节则汉人《董逃行》也。”在《都踊歌》里,黄遵宪细腻真切地描写了参加歌舞者的服饰发髻,他们分行列队的舞姿,以及快速旋转的舞蹈形象。接着以明丽的词句,表现了男女互相慕悦之情,也可以说是他“译而录之”的日本民歌。诗中鲜明旖旎的歌词,与我国的《九歌》和南朝《乐府》很相似;而这首歌每一句末的“荷荷”,又和客家山歌“每一辞毕,辄间以无辞之声,甚哀厉而长”(如“噢嗨”,“咿哟嗬”)颇为相似。从这首诗以《小叙》可以看出,黄遵宪不但对中国与日本的民俗具有丰富的知识,而且经过自己认真观察、调查了解后,还善于融化古今民歌、中外民歌的格调来描写异邦的“风俗诗”,这一点也是值得注意的。

  然而,最为全面地反映日本民俗的“风俗诗”,应首推《日本杂事诗》。《日本杂事诗》(定本)二百首,分“国势、天文、地理、政治、文学、风俗、服饰、技艺、物产”等各个方面,全面地介绍了日本的历史传统和民情风俗。王韬在《日本杂事诗序》中对此作评述说:“叙述风土,纪载方言,错综事迹,感慨古今。或一诗但配一事,或数事合为一诗,皆足以考证。奇搜山海以外,事系秦汉以还,仙岛神州,多编日记,殊方异俗,咸入歌谣。”这些“足以考证”的“杂事诗”,采用“竹枝词”的形式,每一首后面,都加上注语,对所咏之事进行具体的阐述和解释,有的注语竟长达数百字!这是黄遵宪写“风俗诗”的一大特点,也是黄遵宪作为民俗研究者而区别于其他诗人的独特之处。

  不难看出,黄遵宪用“竹枝词”写“杂事诗”是手段,向人们介绍民俗才是目的。诚如日本人士评价的那样,《日本杂事诗》“考据详核,上自国俗遗风,下至民情琐事,无不编入咏歌”。其对日本民俗的研究,涉及了历史、地理的沿革、民间传说、神话故事,岁时节日、婚娶、祭祀、音乐、舞蹈、工艺、方言、佛教、民间医药和其他习俗等多方面的内容,向人们展开了一幅幅绚丽多彩的日本民族“风俗画”。例如:“三千大神监誓词,万亿菩萨作盟司。君看壶头双蛱蝶,夫夫妇妇不相离。”这是描写当时日本婚娶礼俗的一首杂事诗。黄遵宪在自注中写道:“新妇入门就席,南面坐,婿北面坐。媒为行酌。肴必用干乌贼,羹用蛤。壶饰以雌雄蝴蝶,以金银纸为之。既饮交杯,媒唱高砂曲。相传高砂有松,化为翁妪,千岁不死,故合卺必歌此曲……”它无疑是当时日本婚礼的一张美妙的风俗画。

  在《日本杂事诗》中,像这类形象生动地吟咏日本风俗民情的诗篇,真是俯拾即是,举不胜举。从它的内容与独特的结构形式(注语远远多于诗句)来看,把它看作一部简要的《日本民俗志》也许更为准确些。与此同时,黄遵宪以《日本杂事诗》等“风俗诗”为基础,经过近十年的努力,终于写出了《日本国志》这部鸿篇巨着。全书分十二“志”,共四十卷,五十余万言。它详尽地介绍了日本的国情民俗,从中阐明了自己对学习日本维新变法的观点,具有民俗学、历史学、方志学、文学等多方面的价值。

  “我是东西南北人,平生自号风波民。百年过半洲游四,留得家园五十春。”除了日本之外,黄遵宪在其为时十多年出使异邦的外交生涯中,尽管公务繁忙,但他足迹所到之处,几乎都留下有描写当地民俗的“风俗诗”。如《香港感怀》、《新加坡杂诗》、《番客篇》、《登巴黎铁塔》、《锡兰岛卧佛》等等。

  在描写南洋风光的“风俗诗”中,篇幅最长而又最有特色的,应数反映华侨生活与习俗的《番客篇》(全诗共四百零八句)。《番客篇》通过一华侨大富翁举办婚礼的事件,以明快流畅的诗句,饱蘸感情的笔触,娓娓动听地叙说了南洋华侨的生活经历和发家史,从中介绍了他们婚娶、饮食、服饰、交游、嗜好等各方面的习俗。例如诗中是这样描绘前来贺喜的侨胞妇女的神态和服饰:“嘻嘻妇女笑,入门道胜常。番身与汉身,均学时世妆。涂身百花露,影过壁亦香。洗面去丹粉,露足非白霜。当胸黄亚枯,作作腾光芒。沓沓靸履声,偕来每双双。红男并绿女,个个明月珰。单衫缠白迭,尖履拖红帮。垂垂赤灵符,滟滟绯交珰。一冠攒百宝,论价难为偿。簇簇好装束,争来看新郎。”诗中描绘当地华侨妇女身洒香水,面敷丹粉,颈套金圈,耳缀明珠,身缠白迭布,脚穿尖嘴鞋,胸佩赤灵符,头戴百宝冠。反映了华侨生活已染上了不少南洋的习俗,但更多的还是保留了家乡的传统习惯。例如婚礼的仪式,从迎亲到拜堂,都照中国礼俗进行。且看拜堂的一段:“车轮曳踵行,蛮婢相扶将。丹书悬红纸,麒麟与凤凰。一双龙纹烛,华焰光煌煌。第一拜天地,第二礼尊嫜;后复交互拜,于飞燕颉颃;其他学敛衽,事事容仪庄。拍手齐欢呼,相送入洞房。”将家居故国与出使异邦两个时期相比较,可以看出,黄遵宪研究民俗的实践是在不断积累经验,从而逐步走向成熟。

  三、黄遵宪对后世民俗学家的启示与影响

  黄遵宪有关民俗问题的理论,是随着民俗学运动的不断发展,而逐步给民俗学家们予启示和影响的。

  我国早期的民俗学运动(即“五四”运动后成立的北大歌谣研究会和《歌谣》周刊时期)研究民俗是“以求得‘白话文学之历史根据’为出发点的。作为我国民俗学运动的发动阶段,在其发展过程自亦难免于文学之渲染……盖此运动之倡导者多为文学家、史学家,缺乏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之理论基础,眼光较为狭隘。其结果,事实多而理论少,琐屑之材料多而能作比较研究少。即其所得之大部分之民间艺术资料,在文学上或不失为无价值,然自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观点看来,叙述技术亦嫌不足,故乏科学价值可言。”由于早期的民俗学运动有这种历史的局限,所以当时的民俗学者,如胡适、郑振铎等人,就是主要从“白话文学”的角度来评价黄遵宪的。胡适说:“康梁的一班朋友中……确有几个人在诗界放一点新光彩。黄遵宪与康有为两个人的成绩最大……我常想黄遵宪当那么早的时代何以能有那种大胆的‘我手写我口’的主张?可以说,他早年受了本乡山歌的感化力,故能赏识民间白话文学的好处;因为他能赏识民间的白话文学,故他能说:‘即今流俗语,我若登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斓斑!’”郑振铎说:“清末有黄遵宪的,他也曾拟作或改作了若干篇流行于梅县的情歌,得到了很大的成功。这些山歌,确是像夏晨荷叶上的露珠似的晶莹可爱。”由此可见,胡、郑两人都是从“白话文学”(民间文学)而不是从“民俗学”的角度来评价黄遵宪的。但是,黄遵宪研究民俗的诗作和着述,对我国早期民俗学者毕竟还是产生了影响。如北大《歌谣》学会的创始者周作人等人,隐隐约约地感到不能光着眼于“白话文学”,而应该从“学术”的(接近民俗学的)角度来评价黄遵宪。周说:“《日本杂事诗》一编,当作诗看是第二着,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看作者的思想,其次是日本事物的记录。”对于《日本国志》,周作人认为:“其中《学术志》二卷、《礼俗志》四卷,都是前无古人的着述,至今也还是后无来者,有许多极好意思、累大见识……”到了中山大学民俗学会(1927)创立和《民俗》周刊创办以后,我国民俗学的研究才开始以科学的姿态出现。《中大民俗学会简章》明确提出“本会以调查、搜集及研究本国土各地方、各部族之民俗为宗旨,凡一切关于民间之风俗、习惯、信仰……皆在调查、搜集及研究之列,并尽力介绍各国民俗学之理论与方法;”强调“民俗学运动,应先从充实理论及精密调查入手。”当时,中大民俗学会的民俗学者江应梁,在从事民俗学研究的过程中,对英国民俗学家彭尼女士关于民俗学的研究,“仅限于较为落后民族及进步民族中较为落后者阶段的遗留”的这种观点,提出异议。为了说明彭女士这种观点的谬误,江应梁引用黄遵宪关于民俗的有关理论来作为论据。他说:“我国的黄遵宪氏,对于民俗的形成,有极透彻的见解。”接着他援引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中有关民俗形成的一大段理论,用来论证这么一种观点:“所谓民俗者,即最进步的民族中,也有着这种历史遗留的存在,根本民俗便不能说他是落后民族所独有的东西”。还有,中大《民俗》季刊主编、民俗学家杨成志,也在《民俗学之内容与分类》一文中,将黄遵宪关于“何为礼俗”的定义向读者作了介绍,并将此与西方民俗学家的理论相比较。可见,在我国民俗学进入较为成熟时期,黄遵宪有关民俗问题的理论便开始受到了重视。

  此外,当时中山大学的另一民俗学者罗香林,在研究客家问题时就参考了黄遵宪的有关民俗材料。他在《客家研究导论》中,谈及黄遵宪就有关客家源流问题的着述,对当时客家问题争端产生的影响:“……黄遵宪序张煜南刻《梅水诗传》亦尝略论客家及客语的源流。黄氏尚有《书林大仆客说后》一篇,大约亦作于此时……嘉应人杨恭桓,受温仲和、黄遵宪诸人的影响,作《客家本字》一书,兴宁人胡曦,作《广东民族考》一篇,亦颇述客家问题……”另从罗香林所着《客家研究导论》一书来看,与黄遵宪关于客家民系的源流、文教、风习、妇女等问题的论述,非常相近。可见黄遵宪的有关论述,对于研究客家问题的学者提供了宝贵的民俗参考资料。

  综上所述,充分说明了黄遵宪关于民俗研究的理论和实践,确实给我国的民俗学者以启示和影响,从而奠定了他在中国民俗学史上的地位。诚然,由于当时种种的条件限制,黄遵宪还来不及创立一套完整的系统的民俗学理论体系(从历史的角度看也不应如此苛求)。但他有关民俗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无疑是对我国民俗学的发展起过一种开拓性的作用。应当指出,中国是一个有几千年民俗学传统的文明古国,历代涉及民俗的文字材料浩如烟海,口传的民间文学更如恒河沙数,从事民俗资料搜辑的也不乏其人。但是,真正像黄遵宪那样,把民俗研究当作严肃的学术事业,矢志“搜辑文献、叙述风土”,终生“咨询故老,采风问俗”,并且能够从民俗的内容、特点、研究民俗的目的、态度、方法等方面,提出较为系统的理论和见解的,恐怕还是凤毛麟角;而综观整个近代史,更可说是绝无仅有。正是从这个角度上看(把民俗学区别于方志学与民间文艺学),黄遵宪可说是近代民俗学的先驱。因为他曾出使几个国家任外交使节,所以他对民俗的研究又带有国际性的范围。夏衍曾经指出:“最使我感动的是他驻外时期对驻在国的历史、经济、文化都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反映了明治维新后的人民生活、风土习惯和政治动态。……他又以豁达的态度,平易的作风,和驻在国朝野人士(上至王公,下至庶民)进行了广泛的接触,孜孜不倦地对欧美、日本现实的各个侧面作了详尽的了解……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评论历史人物,我认为黄遵宪是一个值得我们外交工作者尊敬和学习的榜样。”实则,黄遵宪也是一个值得今天民俗学工作者尊敬和学习的榜样。

  我认为加强对我国民俗学传统的挖掘,正确评价黄遵宪在我国民俗学史上的成就,继承和借鉴黄遵宪有关民俗研究的宝贵遗产,对于发展我国的民俗学研究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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