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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客都”梅州,为何留不住围龙屋

观点 | 2014-10-21 14:59| 查看: 3906| 评论: 0| 原作者: 中国文化报 罗德胤
摘要: 【编者按】 这里是住建部专家的一则调研报告,发表在最新一期的《了望》杂志上。原题为《“世界客都”:能否留住围龙屋》。 围龙屋是客家民居发展到后期的精华。基于其历史文化价值,梅州政府曾经试图为围龙屋申遗, ...

  【编者按】 这里是住建部专家的一则调研报告,发表在最新一期的《了望》杂志上。原题为《“世界客都”:能否留住围龙屋》。 围龙屋是客家民居发展到后期的精华。基于其历史文化价值,梅州政府曾经试图为围龙屋申遗,但因故申遗不成。而后,因土地财政利益所在,大量的围龙屋被当作拦路石而拆除。为新城拆故居,这类故事在整个中国并不鲜见。如本文作者所称:“在过去的几十年,无数的古城、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古民居就是以这样的方式被消灭掉的。而在这个消灭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我们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急剧衰退。” 这些文化遗产,这些乡愁的载体,一定要拆除么?当然不是,它们身上的巨大价值,需要通过保护和利用,才能更好地呈现。短视的代价不能再让后人承担。这份报告,也在最后给出了完全可行的建议。 前不久,关于梅州市江南新城拆迁围龙屋的一则消息引起了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和议论。

  位于广东省东北部的梅州,是客家人居住最为集中之地,有“世界客都”之称。早在1994年,梅州市就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梅州历任的地方领导,也大都重视保护与弘扬客家传统文化。]

  土地财政之辨

  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不愿意保护传统民居的制度原因。9.8平方公里内有295处传统民居,这个数字看起来是很大的。指挥办也表示,要全部留下所有围龙屋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政府拿不出那么多土地。 可是,295处传统民居的总占地面积,不会超过60万平方米,即0.6平方公里。也就是说,295处传统民居的占地面积,大致上不会超过9.8平方公里的6%。拿出6%的土地来保留文化遗产,在规划手段上是可以实现的,对土地价格也不会有大的影响。 为什么地方政府仍然会觉得如此为难呢?指挥办的工作人员道出了背后的真正原因——这些围龙屋或传统民居的存在,将使得原本就没有谈判资本的地方政府,在开发商面前更加没有谈判的余地。梅州的工业基础薄弱,第三产业也不发达,出卖土地成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财务来源。在出卖土地时,经过平整的、没有任何“负担”的整块土地才有好的“卖相”,否则开发商就会“很难办”。而开发商一旦表示难办,地方政府就不得不降价,或者许以更多的优惠条件。 部分围龙屋的保护确实存在技术上的困难,但并非不能克服。指挥办带我们去看的一些围龙屋,不但建筑质量不高,而且其地势原本就比较低,经常在雨季遭水淹。要保留下这些围龙屋,就必须在防水技术上做特殊处理。这个技术困难并非无法解决。在客家博物馆的旁边,就有这么一幢老建筑(现为“校长馆”),采用了四周地面抬高、老建筑地基不变的做法。可见,防水技术是成熟的,只是要增加一定的经济成本和土地成本。 江南新城的总规划采用了大轴线的空间对称布局,具有极强的平面形式感。这种形式感极强的规划方案和传统的客家聚落布局是差别巨大的,也在客观上使得部分围龙屋和传统民居的拆除是缘于纯粹的几何形式而非城市功能的需要。 实际上,在规划和设计的专业领域对这个方案持否定态度的大有人在。否定的原因,是认为它没有体现当今国际上通行的尊重自然、尊重历史、强调亲民的规划设计理念,相反,它体现了一种过时的“权力美学”。 对于围龙屋这种极具梅州地方特色的传统民居,梅州市政府在宣传上一向是不遗余力的,在保护上也投入了相当多的资源。几年前,梅州市政府还启动过围龙屋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既然如此,为何现在又要将围龙屋拆除呢? 受住建部村镇司委托,笔者一行于7月上旬赴广东省梅州市,对该市江南新城传统民居拆迁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走进围龙屋拆迁区

  我们的调研范围主要是本轮拆迁区,即:一、丽都路以南、铁路以北,面积9.8平方公里的区块(以下简称第一区块);二、江北的芹洋半岛,面积约3平方公里(以下简称第二区块)。根据指挥办的统计,在第一区块内共有传统民居144处,其中大部分是围龙屋;指挥办明确要保留下来的是34处,已经或正在拆除的是13处(所称拆除原因:一是质量不高、现状已经很差;二是位于新城规划的中轴线或主干道上);其余97处,要市政府根据综合情况才能决定是拆除还是保留。 根据我们的现场调研:第一区块内除指挥办统计的144处传统民居外,还有部分围龙屋和众多沿用传统工艺、传统材料、传统形式的传统民居共151处,未纳入指挥办统计。第一区块内实际有传统民居295处,其中围龙屋80处;已经拆除传统民居共88处,其中围龙屋13处。 我们现场调研了解到:第二区块内现存44处传统民居,其中围龙屋14处;该区块地势低洼,经常水淹,民居只有少数质量较好(如寿星楼)。指挥办表示,这些传统民居很难保留,因为将来的地平会抬高4米,而客家民居是夯土墙建筑,没法原地抬高,保护难度大。 梅州是个纯客家地区,这里生活着500多万客家人,也是海外众多客家人的家乡。围龙屋是一种形制特殊的客家民居,也可以说是梅州地区的标志性建筑,其平面一般呈椭圆形,由堂屋、横屋、围屋组成,前有禾坪、水塘,后有风水林。围龙屋的规模可大可小,小的仅两堂、两横、一围龙,中型的为三堂、两横、一或两围,大型的可以到四至八横、二至三围龙。 梅州是围龙屋分布最多的地方,现存总数约有6000座,又主要集中在梅州的兴宁、梅县和五华三地。围龙屋的建筑以一层为多见,少数二层,这与福建土楼多为四五层是有很大差别的。造成这种差别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土楼多位于客家人与闽南人的交界地带,历史上有更多的民系冲突,使得防御性成为建房时压倒性的考虑因素。而围龙屋位于客家人的腹地,不存在严重的民系冲突,所以不需要过多地考虑防御性。 在围龙屋里举行的“赏丁”习俗,也是梅州客家的所有父母们在生了男孩之后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在梅州,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赏灯习俗,和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围龙屋建筑,形成了高度耦合的关系,这是围龙屋之所以大量留存至今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城市扩容,名城保护也应该扩容 

   从建造时间而言,我们调研得出的295处传统民居可以分为三个历史阶段:一是年代较早的(清中期之前),见证了梅州经济落后时期,客家人为解决生存和基本发展问题而以家族为生活单元进行艰苦奋斗的历史,这一阶段的代表建筑是规模较大,但质量不高的围龙屋;二是年代较晚的(清晚期至民国),见证了客家人出海谋生获得发展并反哺家乡的历史,这一阶段的代表建筑是规模或大或小,质量普遍较高的围龙屋和西洋楼;三是年代更晚(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见证了解放以后成立合作社、人口与户数激增、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历史事件,这一阶段的代表建筑是小型合院式民居。这三类传统民居,完整地记录了梅州近五六百年来的历史。 梅州有6000个围龙屋,拆除100个不算什么吗?这个观点有两个误区。第一,所谓梅州有6000个围龙屋,是指整个梅州地区1.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具体到今天的梅州城区,尤其是第一区块的9.8平方公里之内,只有100个不到的围龙屋。这100个围龙屋拆除了,对于梅州城区来说就是没有了。其他5900个围龙屋,就算全部留下了,也和梅州城区没有关系。在梅州城区留下的围龙屋越多,将来梅州的城市生活就越有根基,越有品质,越有认同感。现在将这些围龙屋拆除,就等于剥夺了梅州未来市民生活在更有根基、更有品质、更有认同感的城市环境中的权利。 第二,如果承认这个逻辑,那就等于认可其他地方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来拆除围龙屋,最后6000个围龙屋可能就会被鲸吞蚕食,直至一个不剩。在过去的几十年,无数的古城、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古民居就是以这样的方式被消灭掉的。而在这个消灭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我们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急剧衰退。 城市扩容,名城保护也应该扩容。梅州之所以要建江南新城,原因是城市发展需要“扩容提质”。梅州在被公布为第三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1994年,城区还主要是在梅江河以北的区域,所以当时划定的名城保护范围是在江北。20年后的今天,梅州城区已经扩展到江南,范围大大超过了当年。根据现在通行的名城保护的做法,应该对整个城市和郊区的文化资源做全面调查、通盘梳理。 梅州政府在给省厅的报告中,强调梅州的名城保护范围仅限于当年确定的江北区域,这种认识是不合时宜的。作为第三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世界客都”,梅州应尽快重新编制与当下的梅州城区范围相适应的名城保护规划,确定新的保护区和协调区,以及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而且,实际上在江北的保护区内历史建筑也已所剩不多,本身就已经很难和第三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头衔相匹配。在此背景下,江南新城规划范围内留下的大量传统民居,本应作为“救兵”,为梅州保住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立下汗马功劳,而不应该简单地拆除了事。

  走出狭隘而缺乏发展观的认识论 

   有一种观点认为:围龙屋的文化价值远低于其土地价值,所以对它的保护是一项“极其亏本”的买卖。其实,这是一种狭隘而缺乏发展观的认识论。 和人的生活具有物质性和精神性一样,城市建设具有物质和精神的双重目标。文化功能和精神需求解决得好的城市,还能反过头来改善市民的住房、交通、就业和购物环境,从而提高整个城市的生活品质。从这个角度说,梅州城区的几百处围龙屋和客家传统民居,不仅不是负担,还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梅州政府与其将这些文化遗产拆除之后再将土地贱卖,还不如用心筹划提高文化遗产的利用率,改善文化遗产的利用方式,将地价抬高之后再与来投资的开发商谈判。 基于以上情况与认识,我们提出建议:暂停第一区块和芹洋半岛内的传统民居拆迁;鉴于第一区块和芹洋半岛内现存的传统民居数量较大,建议梅州市政府针对传统民居制订专项的保护规划;新城的规划和建设要在高度控制、景观处理、设计手法上与保留下来的传统民居相协调。 对于当地政府因财力、技术等原因而无力保护的围龙屋(以及其他形式的客家传统民居),应向社会大众公布信息,邀请社会团体或个人以“认领养护”的方式来加以保护。梅州属地内的其他县市(比如围龙屋分布最为集中的兴宁市),在新城建设中也应就传统民居制订专项的保护规划。 (作者为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住建部传统村落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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