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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话定为台湾官方语言 公教人员获客家话认证可加分

港澳台 | 2017-6-15 23:38| 查看: 7986| 评论: 1| 原作者: 香港中國通訊社
摘要: 台湾“行政院会”15日通过“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明定客家话为官方语言之一;服务于客家文化重点发展区的公、教人员应能使用客家话服务,取得客家话认证者升迁可加分。 ...
  台湾“行政院会”15日通过“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明定客家话为官方语言之一;服务于客家文化重点发展区的公、教人员应能使用客家话服务,取得客家话认证者升迁可加分。

  出身客家望族的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选前提出要推广客家文化、让客家话进入公共领域,并认为马英九时期制定的《客家基本法》形同虚设。“行政院会”通过的修正草案,将客家话定为官方语言之一,在客家人口集中区域,推动客家话为通行语。

  此外,修正草案规定服务于客家文化重点发展区的公务员及教师,应有相当比例通过客家话认证。客委会主委李永得表示,客家乡镇公教人员通过客家话认证,对未来升迁有一定加分效果。

  李永得称,过去政府在客家话的推广上,採取属人主义,也就是客家人要讲客家话,但这样无法阻止灭绝命运;修法后採取属人与属地主义同时进行,一旦被公告指定为客家地区,未来即便因为人口流动,导致客家人口降低至5成以下,客家话仍将是当地官方语言。

  修正草案也规定,政府捐助设立财团法人客家语言发展研究中心,办理研究发展、认证与推广,并建立完善资料库,鼓励客家话复育传承与人才培育。

  李永得说,目前客委会在认证业务上,已经与各大学研究机构有长期合作,为了让客家话形成文字,有利于后续传承,成立一个独立财团法人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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