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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族群的丧葬仪式与香花佛事(二)

风俗 | 2015-7-22 03:33| 查看: 169158| 评论: 0| 原作者: 互联网 周云水
摘要: 家人宗族观念非常强烈,只要你的上二、三辈是从客家地域迁出来的,无论你现在身处何地,与亲族的联系一般都还非常密切。

  二、客家地区丧葬个案材料
  2011年6月,笔者接到妻方家里的电话,是妻子祖母去世的消息。妻子的老家是闽西的小乡镇,那一带都是客家人,如果家中的老人上了80来岁去世,就是说上天作神仙了。还没有到家门口,妻子的父母就出来接我了,然后牵着我的手,带我去见妻子的祖母。她的遗体放在大厅右方,临时搭的床,掀开蚊帐,我看到我妻子的祖母躺在那里~脸上已经出现星星点点的斑,头上带着一个花冠,身上穿得是她自己前两年就挑好的寿衣很体面。见到她的时候,已经是去世的第三天了。家里人很多,都是亲戚邻居奶奶给我头上戴上白布帽,把我衣服反过来穿着。第一天的时候,家里就通知了所有亲戚,然后定好出殡的日子,亲戚都到齐后就开始决定接下来的程序。第二天,儿子,孙子一辈的,就要去村里各个长辈那下大拜,只要长辈一出来就要跪着哭,然后长辈把他们扶起来,一般来说长辈都是很快把跪的扶起来。如果是不孝的子孙,那就是跪着再久也没人扶,只能自己起来。 第三天,也是我回家的那天,家里开始杀鸡杀猪,准备酒菜。请法师,唢呐手,鞭炮一直放个不停,热热闹闹的。晚上是我和堂叔两人守的夜,农村老鼠的什么多,所以要看好。香火和蜡烛不能断,因为这是保佑子孙后代香火不断。一晚上眼睛都没合,因为我要好好陪陪她老人家。过了今夜就再也见不着她了。第四天,是落棺的日子,落棺就是放进棺材的意思。妻子的祖母生前说过,她不要火葬,那太恐怖了,子孙都答应了。所以今天把老屋后的棺材清理干净,准备落棺。请的是村里经常办丧事的一个长辈叫估佬。到了傍晚六点,所有孝子贤孙都跪在上厅,等候落棺。这时我妻子的祖母娘家的亲戚来了,按照辈份来,他是最长辈的,所以这个过程,他一定要在场,而且要亲眼看着她落棺。估佬把钉子和长带放在盘子里,交给长辈,然后长辈点头,交还给估佬,接下来几个长辈就把妻子的祖母从床上抱起来……唢呐声,鞭炮声齐起,孝子贤孙全都哭了,很伤心的哭,而且不能看,都头低着。

  我听到他们的声音,放低点,慢慢来,然后也听见放进棺材的声音。他们还给妻子的祖母穿上了她最喜欢的一双鞋子。然后就是盖棺,钉上二十来公分的钉子。大家都很伤心,钉子敲进棺木的声音,至今难忘。棺材放好后,我们全部抬头,妻子的祖母被关在里面了。我泪水止都止不住~~棺材摆上大厅正中央,两张八仙桌合并着放在上面,这样棺材就在桌脚中间了,猪血弄过的红纸贴在桌子最外边缘,刚好档住棺材正面。遗相,香炉全部都放好,后面是纸搭的房子。因为日子定在第六天出殡。第五天晚上要做一个通宵的法事,所以大家都去休息了。我接着守夜。第五天,孝子贤孙开始等客人来上香,灵堂两旁,左边是男的,右边是女的。亲戚邻居一来上香,大家都情不自禁的跪着哭起来,他们上完烟后,就开始一个一个的把我们扶起来。爷爷奶妈年纪也大了不适合跪,所以在灵堂旁边坐着。到了晚饭过去,就开始做法事,男的要跟着法师颂经,一个一个的,跪着 ,起来然后再跪。一直到临晨三点,女的就要到村口的小溪那把妻子的祖母穿过的一些衣服扔掉,来回都是哭着,嘴里都要呼喊妻子的祖母的名字。她们回来以后,所有人都开始跪拜,然后在法师写的符上签名,表示大家都同意妻子的祖母上天做神仙的意思。因为妹妹的生宵和妻子的祖母有冲突,所以回避了,由我爸代签。接下来就是由白天抽签到的村里的八个男丁,开始抬棺到大门品,盖上红白相间的布~棺上也放了只纸天鹅,那是带妻子的祖母上天的。孝子贤孙都要跟着法师围着棺材转,大家这会都伤心到极点了。
  
  吃过早饭,就要开始出殡了。爷爷请了出殡的乐队来,他们都很专业的演奏着。加上鞭炮声,唢呐的声音,让人禁不住落泪。纸房子摆在家门口,已经点着了。妻子的母亲及其姑姑她们都拿着竹片不停的围着敲打着。时辰一到就开始出殡了,棺材由八个大汉抬着,这叫八仙。后面跟着是乐队,唢呐手,然后还有一人不停的放鞭炮。我爷爷作为长子抱着遗相,我伯父作为长孙抱着香炉,我走在男的最后面,紧跟在我后面的是伯母姑姑,那天来了很多亲戚。到了村口,我们全跪下来,然后目送棺材转入小道上山。男丁去村里祠堂跪拜,女的全部回家整理。晚上家里准备了好多酒菜感谢来帮忙的亲戚长辈。

  2011年8月,所里领导的母亲寿终100岁,大师说:“这是红喜,在丧礼上不要哭,可以笑!”死并非生命的终结,而是人生的一种转折,即从“阳世”转到“阴世”(冥界)。因此,其母亲从死去的一刻起,便从“阳世”开始走到“阴世”,将过着一种新的生活;从死亡到葬的礼仪是将母亲的灵魂送往“阴世”的手续。我和家人商定:母亲的丧葬要庄严肃穆——葬务从厚、礼务从简。丰期宴席,醉饱灵侧,鼓乐奠别等。

  领导母亲临终前,已备好寿衣;遗像,寿终时(在医院抢救无效,正常死亡),便由大师沐浴更衣,称“着寿衣”。(过去有“上六下四”之说),医院开出死亡证书后,由大师护送至殡仪馆,遗体在殡仪馆停放三天。领导的母亲断气后,第一时间往外祖父、舅家及亲叔家报丧,随后向亲朋好友报丧,讣告从略。

  摆孝堂从简,头一天晚上全家人守夜,不能洗头洗澡,俗称”陪夜”。第二天早上6:00-8:30点举行丧礼。摆孝堂祭奠:在遗体前挂白布帐,帐前摆香桌,放供品、点香火、放灵位牌及遗像;花圈按序摆在灵堂三面。按大师要求,家人亲属穿戴孝服。先长子,列队依次倒茶敬酒、下跪、磕头三遍,以示儿女、孙儿女的孝顺。超度亡灵:灵堂香桌前再摆上“神桌”书写“神光普照”桌上摆放天书等物,由天师口中念念有词,大约唱了半小时。此过程鼓乐喧天,放二次爆竹;大师烧轿、焚纸若干次。随后家属及亲朋焚各种纸钱若干次,称“送钱”,在灵桌上点香火约2小时。

  出殡前,有一个接“外家”的仪式:死者子孙在“外家”未来之前等候在路口,当“外家”到来,立即齐齐跪伏在地,“外家”将其一一扶起。“灵堂”门口,置有一围着桌围的“香案”,案上放三个碗、一壶酒。“外家”来到案前,把桌围一角摄于案上(死者是男,则摄左角,如是女则摄右角)。此后,“房长”把酒,“外家”接过后,第一碗向天而洒,谓之一碗敬天;第二碗洒向地,谓之二碗敬地;三碗洒于香案前,谓之三碗敬“亡灵”。
  祭奠仪式上有祭棺、拜四方天地、授“孝棍”、授“孝服”、戴“孝帽”,及“钉棺”等。棺木上山时,子孙及至亲人等穿麻衣孝服,其它亲朋则手戴黑纱,送葬人个个有白帕一条。送葬队伍前由亲属中挑两名妇女各执一条稻草编成的火把在最前走,谓之“打火把”(此两人走在前头不可回头看),随后是“擎轴”“擎花圈”的人紧跟。他们把火把、花圈送到坟地即绕道而回,不能与后面的送葬队伍相撞。否则,视之不吉。是夜,大禾坪或大厅内,为死者“香花”(俗称做官灯),通宵达旦,孝子孝孙必须相伴到天明。

  三、梅州客家的香花佛事

  “香花”又称“香花佛事”,是指流传在客家地区的一种佛教科仪。客家地区的佛教禅宗僧尼在举行“法会”或“法事”时,以说唱方式,演绎佛经故事、佛教人物、佛法哲理,演唱劝善劝世文,辅以念佛经、颂佛号和法器表演于同台,融佛教道场仪式和大众化表演于一体。这种说唱演绎佛教内容的形式客家人称之为“香花佛事”。香花曲调为佛曲旋律,唱词则类似客家山歌,既有佛教仪式的庄严肃穆,又有雅俗共赏精彩词句,这种“大众佛教”的仪式深受客家大众的欢迎,几百年来(除文革期间),在客家及周边地区长盛不衰。

  佛教香花宣扬的“忠孝诚信”与客家人文思想所吻合,如在香花中有:“朝廷离别,失纳钱粮;邻舍离别,日久思量;六亲离别,无来无往;朋友离别,少写书行;叔婆离别,无商无量;子嫂离别,少讲言章;兄弟离别,手足分张;姊妹离别,裙衩分行;夫妻离别,拆散鸳鸯;父母离别,难报恩养;子女离别,刀割心肠…&h

ellip;特向灵山闻妙法,打破地狱救娘亲。……得中状元高彦贞,家中行孝孟日红。……行孝之人感动天,董永典身安葬父,槐阴树下遇神仙。……闵子推车为老娘,黄香扇枕安亲睡,姜安负米奉亲娘。……木刻双亲在高堂,手捡名香双流泪,眼中流泪哭断肠。……义气冲天关云长,刘兄张弟来结拜,同心协力取四川。……孟宗行孝动天堂,冬行春运人不识,哭生冬笋奉亲娘。”这些整段整段宣扬“孝悌、仁义、忠君、诚信”思想的佛教科仪,使香花很快成为客家民俗的重要部分。

  佛教香花流行客家以后,成为客家文化的重要部分而深深地融入客家人的心中。受香花的影响,客家人的思想观念,民间风俗习惯也带有很多的宗教性。客家山歌有“亲哥讨倒靓阿妹,前世修来好姻缘”,“松树秧来杉树秧,长年长月共山岗,今生同你结相好,后世同你结鸳鸯。生爱缠来死爱缠,生死都在郎身边,哥若死了变大树,妹变葛藤又来缠。生爱连来死爱连,生死都在妹面前,妹变黄鱼沉落水,哥为鲤鱼护两边。阿哥同妹结夫妻,生唔分开死唔离,死到阴间唔拆阵,变作蝴蝶双双飞。柬好阿妹你敢骗,死到阴间割舌麻。入庵烧香捡香钱,行善积德买心田,人心好比田丘样,善根紧种紧有缘。大伯阿叔来烧香,扫净厅下摆厅堂,请倒和尚吹鼓手,七七修斋做道场。铙钹一响拜佛神,孝子伤心泪不停,先人上路多保重,阳间子孙拜亡灵。”

  香花之所以能够在梅州客家社会中兴盛,与客家传统的民俗观念有很大关系。房学嘉在《围不住的围龙屋》一书中对香花民俗的表述说:“香花完成了一个亡者在形体消逝后进入后代记忆行列的进程,同时也成为人们开始正常生活的微妙表达,它已经不是纯粹的‘阴事’,而真正成了旧人仙逝之后一代新人与屋外的世界进行关系调整、人际交往的开始”。客家人最大的优点是“孝悌”,它是体现客家人个人社会价值的是基本特质,如果有那个客家人被大多数人认为是个“不贤不孝”的人,那他在客家社会生活就丧失了“人格”,没有那个客家人愿意同他交往,也没有那个人愿意帮他,使他成为“孤家寡人”。而为长辈出钱做一堂香花佛事,正是贤孝长辈的表现。从上一章统计数据里可以分析出一个现象,凡中年以上的亡者,基本上都做香花佛事,而幼年、青少年亡故者,做香花佛事的很少。这就说明,凡中年以上者,一般都有了子孙,他的丧事自然是配偶或后辈操办,而青少年亡故者,其丧事为同辈或长辈操办,后辈为长辈办丧事为贤孝,长辈为后辈办丧事谓之“倒着麻衣” ,是家门不幸的衰事,故极少青少年亡者做香花,大多要等家中再有老者逝世做香花时“搭荐”追度。从这里可以看出,并非每个亡者都做香花佛事。当这种行为不体现社会价值(孝悌)的时候,就没有人出钱做这种仪式。因此,客家人做香花已经远远超出了超度亡魂的意义了。可以说,香花对于生者的作用远远大于亡者,孝家不纯粹是为亡者而做香花,重要的是作为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或多或少有那种通过因做香花获得社会的认可,而希望得到社会回报的前提。在客家社会里,这种风俗是很难有人能够摆脱得了的。这种民俗风气很少客家人能有胆量超越,因为“在这个世界中,家庭子女与邻里人情同样重要,人的价值和地位不过是在这些关系之间取得平衡,平衡社会的差别,平衡个体间的异见无不在香花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俗民认为,通过做香花,彼此的心灵裂痕可以得到弥补,也可能因为一个生命的结束得到了重新组合而趋于再次和谐。香花极力强调,动用各种方式渲染的正是这种质朴而一般的心理需求”(房学嘉《围不往的围龙屋》)。

  与其说请做香花是为了亡者的超度需要,不如说它是生人为今后在世界上活得更好而必须去做的一种民俗行为。“……丧事大操大办,甚至不惜倾家荡产,其气派远远超过婚礼。这完全是儒家‘孝道’思想在佛教形式上的极度发挥,似乎不这样不足以证明主家之孝,……”(房学嘉《客家源流探奥》)。因此,做香花与否成了孝主社会道德的标准。孝敬长辈的人,得到客家社会的尊敬,否则,就成为被社会所唾弃的无德之人。

  客家人宗族观念非常强烈,只要你的上二、三辈是从客家地域迁出来的,无论你现在身处何地,与亲族的联系一般都还非常密切。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各种客家社团都在扩充阵容,只要你是客家人,自会有人找上门来,以各种理由要求你加入社团活动。再是宗族族谱也是客家人联系密切的重要纽带,在客家社会,几乎所有姓氏近年来都在修撰《族谱》,从族、房、脉一条线似的往下查,一个外迁户也不会漏下,因而近年来很多族姓因修《族谱》而找回许多亲人。客家人本来就看重亲情,好多外迁上百年的侨胞、旅人的后裔与原乡一般都还有联系,这种亲族心态是无法割舍的。香花科仪这种民俗仪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宗族亲情压力下的一种民俗行为。做香花有关宗族的声誉。如果族中那位长者逝世后没有特殊原因而不做香花,会被外族外姓人笑话,宗族的声誉会受到损害,作为孝主自要承担不孝之名。做香花有利于族群团结。因为香花需要宗族、亲属圈子内的人参与,很多平时因小事而产生矛盾的族内人在做香花佛事的协作过程中有“你我本是同宗人”的亲情感,消除了矛盾,增强了族群的团结。做香花有利于树立个人形象。上文说过,香花有多种功能,尽孝道,为长辈的丧事办得好,香花道场做得令人赞扬,“

一靓遮百丑”,个人品格也就得到客家社会的认可。

  几百年来,香花从寺院的“俗讲”变文、宝卷移植变成客家香花,已经成为客家民俗最的重要科仪之一,得到客家人的共同喜爱,有些俗家人甚至出钱请和尚来家里教唱学习香花。在梅县农村,“许多从未看过《香花》科仪本的观众,不但可以准确地指出每个套路的功能作用,而且还能在法事进行之中跟着和尚或斋嫲的鼓板低声吟唱,甚至随着剧情的深入而抛洒泪水。至于较常观看这类表演的中老年妇女对剧情内容更是耳熟能详,甚至可以指出和尚或斋嫲‘偷工减料’之处(即节减剧中某一段)。流传广泛的唱词再次证明善的观念在梅州社会的根深蒂固。”(房学嘉《粤东古镇松口的社会变迁》)。

  客家人崇拜多神,在举行香花佛事时,必要请各路神灵同降道场受祭。在香花《起坛》段有“迎请佛法僧三宝!迎请观音普庵师!迎请前传并口教!迎请祖本众宗师!迎请左坛龙瑞王!迎请右坛真武师!迎请地藏大菩萨!迎请目莲大禅师! 迎请列位诸圣贤!迎请合部众神聪!望赐祥光作证明,证明开坛此功德。”。在《接佛》段要接如下诸神:“金莲世界,文殊、普贤二菩萨,左右莲台中,观音、势至二菩萨,初祖达摩、二祖慧可、三祖僧璨、四祖道性,降龙伏虎,五祖弘忍大师,南华六祖大禅师,南泉山慈化院普庵悉感大禅师,普明、普慧、普济、普觉四大禅师,座庵、造庵祖师,阴那灵山修身得道惭愧祖师,……当州当县城隍大王,当乡当堡里社真官,上至溪源,下至水口,拜请本乡***寺庵福德伽蓝土地,随僧护教,射猎灵应公王,玉封五显灵官大帝,华光藏主,门外当空三界守幡使者,金刚藏神,菩提树神,坚牢地神,鬼子母神,幡场土地,虚空过往见闻等众”、“本家堂上历代高曾祖考 三代内外一脉宗亲”。从上面引文中可以看出,香花道场所请的不单是佛教菩萨,还有大量的本地神明和孝主的祖宗上代,如“观音普庵师”、“阴那灵山修身得道惭愧祖师”、“今宵孝主合家各人本命元辰星君”、“上元一品赐福天官”、“当州当县城隍大王,当乡当堡里社真官,上至溪源,下至水口,拜请本乡***寺庵福德伽蓝土地,随僧护教,射猎灵应公王,玉封五显灵官大帝,华光藏主,幡场土地,虚空过往见闻等众”、“本家堂上历代高曾祖考 三代内外一脉宗亲”。

  所请的神明包括了天神崇拜、土地崇拜、动植物崇拜、祖宗崇拜的各路神仙。因为亡者死去后,到阴曹地府时有许多关隘,如“一七来拜滑苔岗,二七来拜鲁箕岗,三七来拜蝴蜞岗,四七去拜毒蛇岗,五七来拜老虎岗,六七来拜恶狗岗,七七来拜雪山岭,八七来拜渡

船岗,九七来拜奈何桥,十七来拜泰山门”因此,做香花一是代亡者拜见各路神仙菩萨,让亡者在前往阴间的路上顺利到达地府,早日超升。二是为生者早日摆脱“衰运”,否极泰来。客家人认为长辈 过世会给儿孙带来衰运,俗语说“死爷死哀(母)衰三年”。为让在世后辈顺利度过这三年的厄运,做香花酬神是最佳选择。所以香花既度亡者,又益儿孙。从功利的角度来说,香花已是成年亡者必做的一种民俗科仪。

  梅州客家佛教的“香花派”同属正统的佛教“大乘教” (李国泰《梅州客家“香花”研究》,花城出版社)。佛教,自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传入中国,南朝梁普通三年(公元522年)传入梅州(以城西大觉寺之建立为标志),距今已有1483年的历史;以梅县灵光寺开山祖师潘了拳卓锡阴那草创寺庙时(唐文宗大和六年,公元832年)距今,亦有1173年。然而,梅州佛教发展而成为“香花”流派,却是在明代万历43年(公元1615年)以后的事,即以兴宁县石马何南凤28岁中举人后,遁入空门起,即开创香花佛事并亲自撰写经文,他晚年整理香花文本,创立临济正宗“横山堂”,这是确立“香花派”之时,故后人尊其为“客家香花鼻祖”,至今,亦有390年(尼姑改斋姑事,是辛亥革命后的事,至今即近百年)。

  “香花派”这一佛教流派,属于我国客家特有的佛教流派。它处处体现出客家特征:其一、它是梅州客家人(何南凤)在梅州创立的佛教流派;其二,它的教义(宗教文化)与客家民俗文化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它的经文,除了佛家统一必用的经文外,在道场法事中所用的,多是用梅州客家话编写的,与民歌、五句板、小调类似形式的经文;其三,其乐曲亦多用客家民间山歌、小调、汉乐等以笛子(唢呐)伴唱;其四、香花派均在客家地区发展。

  梅县带发出家修行的妇女称为“斋妇” (俗称“斋嫲”)。出家的斋嫲与和尚一样,都要经常走出山门专为丧家做佛事,成为一种集体职业。民间的做斋活动虽说是祭吊亡灵的宗教仪式,实则是一场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活动,在诵经时所唱的佛曲,吸收了大量民间小调,在吊亡仪式中也插进许多技艺等等。梁伯聪在《梅县风土二百咏》中,有诗道及此事。他在诗后自注说“近来,丧家礼佛忏,废男僧,用斋姑,新兴花样,有打八角莲池等名目,斋姑舰妆冶容演技。”此诗是1944年所作。可见梅州斋嫲之兴起也不过五六十年间的事。和尚或斋嫲对丧礼的参与活动被安排在出谥法完毕后进行,此时孝堂开始做法事超度亡魂。超度法事民间叫做斋,做斋的法师有男有女,男的叫和尚,女的叫斋嫲,他们既有出家的,也有不出家的。法事时间与节目的长短,决定于孝家的经济与社会名望,有一个晚上的,也有一日两夜、三日四夜、七日七夜的。

  粤东梅县民俗职业者谓济度类法事为做“香花”,在大埔县则既有叫“香花”也有叫“佛事”的。因梅江自南向北穿过梅城、丙村、松口等乡镇,以梅城为界,俗称梅城以南等地沿江上游乡镇为上水,梅城以北如丙村、松口等北部沿江下游乡镇为下水。由于地域文化的差异,香花佛事在上、下水有两类表现形式:下水香花佛事在未出殡之前,围绕棺材举行,俗谓"这些仪式都是做给死者看的,经忏是念给死者听的";而上水则在亡者尸体埋葬或火化以后,由礼生书写牌位进行。因此,"香花"的参与者将这些仪式分为上水派与下水派。

  香花和尚或斋嫲被请到孝场表演法事,演出之节目由双方面议,时间可长可短。和尚或斋嫲"超度亡魂"做香花,念经如同唱哀歌,上半夜以唱念为主,下半夜以舞为主。仪式中有打莲池等宗教舞曲,和尚、斋嫲轮流上场。任何个人的参与都可能成为自己社会价值的体现,都可能成为自己获得社会回报和认可的前提。因此,在人的生命仪礼中,结婚礼仪可简单,甚至不请亲朋宴饮。葬礼是最奢侈的、花钱最多的超度佛事。关乎此,俗民还强调,风俗如此,即使再劳累也不应该舍弃,许多老人的佛事费用其实是他们自己积攒的钱,并不算浪费。

  而家庭经济穷苦者一般只做一个下午叫“救苦”,又叫“做半夜光”,从晚饭后做到半夜而止。“香花”完成了一个亡者在形体消逝后进入后代追忆行列的进程,同时也成为人们开始正常生活的微妙表达,它已经不是纯粹的"阴事",而真正成了旧人仙逝之后一代新人与屋外的世界进行关系调整、人际交往的开始。做斋时,中堂挂佛像画,所念经文叫香花书,演出中有一个节目是必不可少的叫"佛祖淡桥" ("淡"为客方言,在此为架设之意,故"淡"桥即架桥),内容是引导亡灵过桥,其时孝子要拿一个灯笼,给死者照路。因为死者只有过了桥才能安全到达阴间的彼岸。尔后,要把灵屋、器物等烧掉送给阴间的死者。

  做香花的唱词常用双关语,为的是要让孝子们笑出来。在梅县、大埔、蕉岭等地,丧事都请和尚或斋嫲来主持,不叫道士(粤东梅州一带称为香花和尚)。而五华等地,则没有那么严格。和尚是佛僧,斋嫲是俗化的尼姑。孝家可请其中一种,也可兼请两者。他们虽不同场演出,却可以轮流演出。在梅县松口,做一个晚上的法事程序如下:起坛;下关;献饭;三辰苦;三卷忏;开光;打关灯(男);打莲池、拜血盆(女);十王;拜坎;拜弥陀;拜井;送神。全部程序做完约是凌晨4时。一日连宵的香花被称为“鸭麻斋”,或半斋;一日两宵的香花称为全斋。

  依《香花》书记载,完整的仪式套路包括:起坛、发关、沐浴、把酒、初伸救苦、二伸救苦、三伸救苦、过勘、十王过勘、完忏、开光、行香、鲫鱼穿花、缴钱、关灯、顿龙、安更、开启、赏供、安幡、扬幡、接佛、上供、朝参、下水、勤善、忏井、忏灶、药师、走药师、渡孤、游狱、打莲池、拜血盆、卖血酒、烧钱、拜红门、送灯。但实际表演过程中却要依据亡者的身份、孝家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时间之可能进行增改。如果是半斋,一般表演上述前16套,如果亡者客死他乡,回家超度,则需在"起坛"之前加演"招魂"一套;如果亡者是女性,则必须加演打莲池、拜血盆等;如果亡者逝前长期病卧,则要加演药师或走药师;有时还要根据孝家的实际心理要求来选择,如关灯之后则有拜鸿福与拜诸天两套可供选择,前者表示丧事的结束,红事的开始,后者表示对外财的祈祷。做斋时,挂如来佛祖像及其神位,由和尚在佛祖像前敲打小钹、小鼓、小钟念经,孝子孝孙则紧随和尚跪拜于佛祖神位前。

  为什么要做斋?传统的说法是:人生在世,难免做出错事、恶事。而做了恶事,死到阴间就会受到阎王的惩罚,甚至被打入地狱受苦。做佛事就是为死者在佛祖面前忏悔思过,并取得其原谅,到阴间不再受苦。和尚或斋嫲响铙钹念佛经,其中"走西方"这一仪式,一晚要走几次,环佛案而行,孝子全家跟着僧尼走,子孙要在佛钟内丢钱,钱丢得多,僧尼走得越久,名为送亡灵上西天。孝子孝孙必须虔诚地在佛祖面前跪拜,以求佛祖宽恕先人的一切过错,并引入天堂。仪式往往通宵达旦。在俗民社会,一块不大的生活空间也许就是一个人一生永远超越不了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家庭子女与邻里人情同样重要,人的价值和地位不过是在这些关系之间取得平衡,平衡社会的差别,平衡个体间的异见无不在"香花"中得以淋漓尽致地体现。俗民认为,通过做香花,彼此的心灵裂痕可以得到弥补,也可能因为一个生命的结束得到重新组合而趋于再次和谐。"香花"极力强调并动用各种方式渲染的正是这种质朴而一般的心理需求。

  香花集音乐、舞蹈、杂技、文学和佛教仪式于一身,是具有表演性的宗教科仪,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在群众中影响较大的科仪段落往往具有较强的可观性、可听性,许多人告诉作者,观看"香花"如同看演戏、听经歌一样。香花的参与者乃至民间对香花有些微了解的人们都告诉笔者,“香花是劝解人的、香花是劝人为善的”。可以说,香花对生者的劝慰功能甚至大过对死者的超度。
  香花和尚或斋嫲,在实际生活中与俗民的区别标志主要是黑布和尚衫(裙)和僧袍。因此,在做香花法事中,民俗职业者至少要穿着和尚服(裙),法事进行时一般穿着黑布僧服,和尚头(或斋嫲头)外披袈裟,其余均可简略。  
  王馗的《佛教香花:历史变迁中的宗教艺术与地方社会》爬梳宗教文献,辨析出何南凤与明代后期安徽黄山佛教的关系,并且指出,何南凤及其横山堂派,与明初形成的“祖师派”,是香花重要的传承体系,两派同脉异流,并行不悖。作者特别强调素僧和乡花僧对佛教香花的影响,认为代表制度型宗教的素僧和基层乡土的乡花僧交互兴替,逐渐孕育出切入民众俗礼的香花佛事。

  与制度化宗教相比,属于普化式或扩散式宗教的佛教香花无疑很小,香花的“小”,表现在它的庙小,它的波及范围小。但香花虽“小”, 却蕴藏着“大”历史、“大”社会,“大”文化,涵盖着佛教的大背景,涵盖着梅州客家在不同历史时代中积累的文化大遗存。

  四、客家丧葬习俗中的生活逻辑

  丧葬仪式体现的历史连续性,及其变迁与传统的再造,体现了国家与地方社会的互动。强调传统葬礼与主张丧事简化之间的对立,主要表现在葬礼本身的程序及仪式的展演上,其基础是特殊的观念或动机。客家人将举办葬礼看作维护面子、提高身份和报答恩情的途径,强调葬礼对于村民履行道德义务的重要功能,表明“客家”农村葬礼对于道德、地位及其再生产具有很强的包容性。

  在以祖先血脉为重要组织原则的文化中,葬礼是一种位居中心的仪式。同样,有很多历史着作和民族志试图调查丧葬仪式,尤其是中国人的葬礼。在此要将这类研究进行概括几乎不太可能,但是它们的主要特点基本相似:在中国文化里,葬礼并不结束活人与死人的关系。他们是一种交换关系,活人履行死人的义务,偿还死者生前欠下的人情债(Watson,1988:13;Ahern,1973:Cole,1998)。儒家提倡“生者有为死者尽孝道的务”(Ebrey,1991:214),中国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报”和仁厚的观念所产生的长久债务(Yan,1996; L. Yang,1957)。在古代中国,人死不等于债务一笔勾销,这种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死者的亡灵若没有照顾好,就可能“挨饥受饿”,甚至为生者带来麻烦事。然而,儒家思想并未详细阐述地狱的具体概念。在儒家传统里,也没有“地狱”的说法。实际上,“人死之后要去的地方仍然很模糊”(Cole,1998:19)。儒家思想也没有具体说明如何照料死者,才可能赎清罪孽。

  汉族的丧葬仪式包含了一种“杂合”的特征(Ebrey,1991:85)。这些丧葬仪式涵盖了儒家报恩的思想,以及佛教有关拯救和重生的观念。但是,葬礼也要利用“阴阳的观念,时间、地点和活动都分吉与忌,这些与巫师及风水先生有着模糊的关系;还有对本地孤魂野鬼的安抚,不过往往被佛教与道教改变成了死者宿命的观念。”

  在中国人葬礼中,生者与死者之间交换的动机来源各种各样。一方面,对于死者必然会有负债的感情(Ebrey,1991:213;Kutcher,1999:92-95),因为他们毕生为后裔子孙操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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