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LOGO
搜索

李捷云

客商 | 2015-7-22 03:00| 查看: 4961| 评论: 0| 原作者: 互联网 洋紫荆
摘要: 广东兴宁人,196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专业,原任广东省律师管理处处长担任张子强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

  李捷云律师,1937年4月出生,广东兴宁人,196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四年制本科专业,原任广东省律师管理处处长,副厅级巡视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大学毕业后,李捷云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卫部政法教员、军事法院审判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员。1981年调回广东后,曾任广东省司法厅宣传处副处长,研究室主任,律管处处长、副厅巡视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等职。

  1985年开始兼职或专职律师执来以来,先后担任过广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广东移动等十多家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每年承办数十宗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专项法律事务的辩护或代理工作,曾为当事人挽回、减少、避免经济损失数以亿元计。

  1998年李捷云律师曾用非诉讼方式成功地代理了一宗巨额追债案件,仅用半时间,为广东检验检疫局追回了一亿元债款,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刑事辩护和代理中,李捷云对数十家罪轻、无罪和死判改判的案件辩护,获得成功。1998年在汕尾市为被公诉人指控犯“非法拘禁罪”的刑侦警官余益生当辩护人,李律师在法庭上的无罪辩护被法院采纳,为无罪的刑警开启了“非法拘禁罪”的枷锁,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2001年李律师在佛山市为被一审判决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的戴国胜律师担任辩护人。李律师在法庭上以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判定的“罪证”并非伪造,“伪造证据”不能成立,李律师的二审辩护被采纳,法官当庭宣判戴国胜不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撤销了一审错误判决。此案的判决和辩护在当时轰动了广东律师界。

  2005年8月7日,广东兴宁市发生了一家震动全国的特大矿难事故案,矿井透水淹死了123名矿工。在诉讼中,李捷云律师作为第一被告、矿主曾云高的辩护人在法庭上,对被指控的被告人5条罪中,李律师提出其中2条罪不成立,并有自首和立功重要情节的辩护,全部被法院采纳,获得从轻、减轻的处罚,受到了广东政法界的好评。

  公安机关破获香港“贼王之王”张子强恶性犯罪团伙一案后,李律师获准接受张子强的委托,担任张子强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李捷云在代理中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受到了政法界领导和同仁的好评和表扬。

李捷云律师工作之余,着作颇丰。主要法律着作有:《以案说法(民事诉讼法)》,人民出版社1986年出版、全国发行十万册。《普及法律常识讲义》、《法律咨询与疑难案析》、《法律实践研究与探索》。

  李捷云在律师热心赞助公益慈善事业,2002年他给其家乡兴宁市坭陂镇东兴村和东兴小学捐资50多万元,建成了一幢三层教学大楼,一幢二层村 委办公楼,一个水泥篮球场,全村水泥道路,改变了农村学校面貌和村容村貌。

  李律师的义举,受到了当地政府和村民的热烈欢迎和称赞,广东电视台,兴宁电视台作了实地专访和报道。作家何沙到东兴村采访后写了一篇题为《给家乡献一道美丽的彩虹——记广东知名律师李捷云》一文,在《客家风华》等杂志上报道了李律师的义举。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上一篇:邓金生
  客家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客家网”的内容,版权均属客家网所有,有关媒体转载使用请注明来源“客家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客家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意在传播客家文化,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并不代表本网观点,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客家网 电邮:bj@hakka.com
最新评论

最新评论

最新资讯
精彩图文
网友推荐
叶帅后人叶仲豪:80后政坛“厅官”大扫描 叶帅后人叶仲豪:80后政坛“厅官”大扫描

中国官场人员规模庞大,竞争激烈,即使是表现良好,每5年一次的换届选举都不错过而逐

客家话日常用语大全,十分有意思! 客家话日常用语大全,十分有意思!

驼衰人(丢人,丢脸);叼囊径(生气的意思);密柴头(骂人没用废物!)。

“我是马小坏”梅州本土美食视频,传播客家 “我是马小坏”梅州本土美食视频,传播客家人的家常美食

上线不到一年,梅州本土美食视频“我是马小坏”在西瓜视频的粉丝已激增至89.1万,跻身

热门排行榜